數位轉型 系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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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行銷
搜尋引擎之外,那個平台最能產生旅遊住宿網站流量?
毫無意外的,根據Hitwise在5月公佈的這份報導,除了Google、Gmail、Yahoo、Yahoo mail之外,就是Facebook了。
在旅宿產業,Google搜尋真的就是一馬當先的平台,拔劍要殺敵,四處看一看,沒有人可以殺。
雖然Facebook緊跟在後,但是2.5%和46%的差距不是輕易可以追上的。
這兩大後就是TripAdvisor了(Yahoo表示我還在…)。
而且很顯然的,TripAdvisro過去3年來成長了26%的勢頭還在持續中。
觀察旅宿業的十大流量來源,可以看出消費者想把選擇決策放在自己手上的消費模式。
另一篇也是來自Hitwise的專題報告 – ”Path-to-Booking”,簡單六頁滿滿的消費者行為數據分析,其中以Expedia集團網站的所有使用者行為分析中有一組圖表是在說明消費者有關機票的行為:
在消費者搜尋”Expedia”之前,他們最常輸入的是哪一組關鍵字?
猜一下啦!
好啦,我知道妳一定猜不到的啦,因為妳又不是美國人,這是以美國消費者為基礎的數據分析,想知道答案的話,自己看一下第三張圖啦,除了前一步關鍵字,還有前2~5步關鍵字組。
台灣好像沒有這種分析報告,不知本土的AsiaYo什麼時候也要出一版報告?
有人有認識AsiaYo內部人的嗎?
可以打聽一下他們有沒有類似報告發表計劃嗎?
旅遊住宿產業在全球經濟發展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目前全球GDP中,旅宿業(旅行、住宿、機票、租車、在地體驗…等)就佔有10%的分量、每五個工作機會中就有一個可以回追至與旅宿業相關;
全球GDP預測平均成長率為3%,但旅宿業為4.6%的年複合成長,這雖然不如半導業的5~10%,但也是次重要的產業。
上個月最新歐洲旅遊峰會中揭露的一組數字預估未來十年,全球旅宿業可以提供1億個工作機會。
不管從經濟成長貢獻還是工作機會創造,旅宿業都應該是政府及學校研究單位的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有人可以告訴我,台灣的哪間學校研究單位有在做產業數據分析和數位轉型的基礎建設的嗎?
因為中文世界沒有這些資訊可以閱讀吸收,所以只好找朝英文世界去找,然後最近發現簡體中文的數據分析和研究報告也遠比繁體中文資料多,應該說,繁體中文連翻譯外電的數量、效率都看不到人家的車尾燈。
重要產業報告、研究分析算不算是基礎建設之一,能有人推動政府往這方向做一下嗎?
整個產業現況就是,嘿,請填寫住房率資訊回報一下哦,不然就是很多人開個Line群組,然後在那邊諜對諜:
“嘿,妳們最近營業狀況怎麼樣?”
或是
“我有一個客人預算1,200有沒有人要接?”
這種超土砲的同業交流是有助聯誼性質也有助人脈建立啦,但是如果整個國家的產業工會或社團都是這樣在進行,我很懷疑這樣要如何數位轉型?
歐洲旅遊住宿業的數位轉型
4月份的歐洲旅宿峰會上揭露5個重點方向,雖然有些執行戰術設定Airbnb和Booking持不同看法(這是一定的,這兩家最近互摃的很凶),但是包含大型飯店集團Marriott、Accorhotels…及TripAdvisor、Expedia、Booking、Airbnb…等,幾乎全部都在以下這5個方向做重點發展:
THE REINVENTION TOUR
不管是飯店業者如Accorhotels和Marriott,還是平台業者如Airbnb,都知道旅客需要的不只是住宿,真正需要的是在地旅遊。
EXPERIENCES AND PLATFORMS
大家都想學Google、Facebook和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有所接觸。
這一點我們有在做但其實很難,因為旅遊其實就是一種非日常非居家的活動,但要把資訊轉化成或尋找合適夥伴品牌置入成日常生活接觸,很具挑戰性。
但可以看的出來的是,大型飯店集團都想透過數位化工具置入消費者的日常生活中。
然後台灣5/4~5/7在世貿辦的上半年度最大型的旅宿產業活動是:
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會(X,殺價特賣會)
COMPETITION IS ALIVE AND WELL
競爭壓力下大家都會挖空心思做變化,例如傳統OTA抽訂房佣金15%,Airbnb只抽3%,兩者好像差很大,但是Airbnb有另外對訂房旅客抽一筆0~20%的guest fee,加起來大概也是15%,只是Aribnb品牌定位很高明,結合平台上的特色房源吸引來的旅客就是願意多付一點錢。
「79% of guests who chose Airbnb because they wanted to live like a local」
這是Airbnb在另一個場合揭露的數字,品牌認同真的轉化成消費認知。
DOING IT THEIR WAY
大家都看到同樣的資料和趨勢,但都有自己的發展策略,每家都有這己的特色和發展主軸,要觀察學習的話,還是衡量自身狀況找一家合適的去學習。
PRIVACY COMES TO THE FOREFRONT
這不用講了,大家都越來越重視自己隱私,所以未來網站UI/UX和實體服務流程,個人資料不需要的就儘量不要拿了。
不過人本來就存在矛盾一面,如果妳跟客人說在資料保密的狀況之下,可以提供個人化專屬服務,70%以上的會勾同意。
GDPR補充:
歐盟在2016年中通過的通用資料保護協議(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針對網路公司收集的個人資料提出保障與限制,GDPR 法案將於 2018 年 5 月 24 日生效,主要目標如下:
每個被企業蒐集資料的使用者都必須善盡告知義務
每個使用者都能確保自己找到企業相關的負責人,了解自己被蒐集的資訊。
需要有至少一個合法依據才能處理使用者的資料
包括公共利益、當事者同意(或一定需要資料才能處理的動作)、不侵犯人身基本權利的情況下才能蒐集並處理使用者資料。
每個企業都必須要有人專門處理相關資料問題
除了每個國家都必須要有獨立監管機構,每個企業也要有獨立小型的監管機構,避免資料被駭客誤用。
所有使用者資料都必須匿名化
將使用者資料加密,避免讓資料可追溯到使用者本人。
看起來很威很嚴對不對? 對一般消費者很有保障對不對?
不幸的是,由於規範太嚴了,要達到的成本太高,大公司如Google、Facebook老早就一直盯著法規做技術改善,不管法規再嚴他們都能符合標準;
但這樣的成本高到讓新創公司被嚴重排擠甚至出局,所以啦,大家還是逃不出這些巨頭的手裏的。
南搞數位學院
與妳一起搞定台灣旅遊住宿產業數位轉型之路。
PS.想要那份六頁研究報告的,可以留言讓我知道,我會寄給妳!
照片來源:Hitwise